关于做好2006学年第二学普通高中新课程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普通高中: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普通高中新课程培训工作的通知》(浙教师[2006]116号)精神,现就绍兴市2006学年第二学期普通高中新课程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06学年第二学期普通高中全体高一任课教师,综合高中学校(班)使用普通高中新课程教材的任课教师。
二.培训内容
普通高中新课程高一(下)学科教学内容及教材的分析,普通高中新课程高一(下)学科教学设计指导。
三.培训安排
培训时间定在2月10、11日二天,其中各学科集中培训时间为一天,共6学时,具体安排如下:
|
时间
学科
地点 |
2月10日上午
9:00开始 |
2月11日上午
9:00开始 |
|
绍兴一中 |
数学 |
物理 |
|
鲁迅中学 |
历史/信息技术 |
语文 |
|
稽山中学 |
政治 |
艺术 |
|
高级中学 |
英语 |
体育 |
|
蕺山中心校
(市区石家池沿131号老汽车站后背,老城北桥) |
地理 |
化学 |
不明事宜请与绍兴县教师发展中心李玲老师联系,联系电话:5877988。
四.培训要求
1.各高中学校要积极组织本校相关学科教师参加集中培训,努力做到培训时间充分保证,培训对象一个不缺。
2.参加培训的教师要随带高一(下)新教材,新课标等相关学习资料。培训学员的资料费,差旅费等回原单位报销。
本次培训合格的教师折合6个继续教育学分。绍兴市教育局将在全员培训结束后对各县(市、区)组织情况和各高中参加培训情况作一通报。
绍兴县教师发展中心
二OO七年一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