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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二十二届绍兴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通知
来源:市教育局 作者:市教育局 录入:潘海林 时间:2007-3-2 8:38:58 本文已浏览
 

绍兴市科学技术协会

文件

绍 兴 市 教 育 局 

绍市科协发[2007]5


绍兴市科学技术协会  绍兴市教育局

关于举办第二十二届绍兴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协、教育局,市属各学校:

为培养青少年的科技创新精神和科学实践能力,提高青少年的科技素质,营造我市浓厚的科技创新教育氛围,根据省科协和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在2007年举办第二十二届绍兴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本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主题是“节约、创新、发展”。希望各县(市、区)和市属学校紧密围绕这一主题开展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有关活动并择优推荐好主题显明的创新大赛项目。

二、竞赛内容

第二十二届绍兴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包括:科技创新成果(优秀项目)竞赛,其中又包含:小发明、小论文、电脑机器人创意作品、信息技术作品等竞赛;优秀科技实践活动评选;科学幻想绘画作品评选。具体内容详见《绍兴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组织实施细则》(请到www.sxkjg.com下载)。同时,主办单位将根据学校学生参赛获奖情况,评选优秀参赛学校、优秀组织奖单位。

三、名额分配

各县(市、区)和市属学校在申报时须按分配名额限额申报。各县(市、区)的分配名额见附件。市属学校每校上报限额数为:小发明5项,小论文5篇,电脑机器人创意项目2个,信息技术作品2项,优秀科技实践活动2个,科学幻想绘画作品5幅。

四、申报要求

各县(市、区)和市属学校申报的项目必须按照《绍兴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组织实施细则》的要求,为200611日后完成的项目。申报科技创新成果(优秀项目)的作品和申报优秀科技实践活动的项目须符合“三自”、“三性”原则和 “五要素”条件。各县(市、区)在申报科技创新成果时,发明创造作品不得少于二分之一,同时小学生的作品不得少于五分之一。各县(市、区)和市属学校的申报材料(各类申报表格请到www.sxkjg.com下载)和材料清单务必于2007315日前送达绍兴市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绍兴市人民中路611号,绍兴科技馆内)。各县(市、区)和市属学校应按当地竞赛结果排序上报,同时上报辖区的参赛学校和参赛学生数。此外,参评优秀参赛学校和优秀组织奖的需同时上报活动总结及其相关附件材料。

五、评比表彰

市主办单位将按照《绍兴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组织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聘请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申报项目根据评审标准进行严格评审。获奖项目将在www.sxkjg.com进行公示,并接受质询。对发现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获奖项目将取消其获奖资格。对获奖作品及单位进行发文表彰,对获得一等奖的作品将颁发奖牌,并择优送省参加省级评选。

各县(市、区)和市属学校要加强对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组织领导,要注重青少年科学探究和创新实践基本能力的培养,倡导青少年主动进行研究性学习,主动探究身边的科学问题,鼓励和发掘青少年质朴的原始创新意识,强调和提倡青少年去主动发现、自主研究、自主创新。要努力扩大学校学生的参与面,提高学校学生的参赛率。要不断规范县(市、区)级竞赛工作。由于市、县级比赛时值年末岁初,请各县(市、区)抓紧把本次大赛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七年二月七日 

 

 

 

附件一:

第二十二届绍兴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申报名额分配表

                    

(市、区)

优秀科技创新成果项目

()

优秀科技实践活动

(个)

科学幻想绘画

(幅)

优秀参赛学校

(个)

市直

15

3

20

1

越城区

20

4

25

1

绍兴县

25

4

25

1

上虞市

20

4

25

1

嵊州市

20

4

25

1

诸暨市

25

5

25

1

新昌县

35

6

25

1

合计

160

30

170

1

注:申报科技创新成果的请填写作品项目申报表,申报科技实践活动的请填写优秀科技活动奖申报表,申报科学幻想绘画的请填写科学幻想绘画作品申报表。

 

 

 

附件二:

绍兴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组织实施细则

20061220修订)

第一章  绍兴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概述

绍兴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简称:创新大赛)是一项具有20多年历史的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和科学探究项目的综合性科技竞赛,是面向在校中小学生开展的具有示范性和导向性的科技教育活动之一,是目前我市中小学各类科技活动优秀成果集中展示的一种形式。

一、宗旨

举办绍兴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根本宗旨在于推动我市青少年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培养青少年的创新精神和科学实践能力,提高青少年的科技素质,鼓励优秀后备人才的涌现。

二、组织机构

创新大赛由绍兴市科学技术协会、绍兴市教育局联合主办。由绍兴市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负责承办创新大赛的具体事务。绍兴市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地址:绍兴市人民中路611号(绍兴科技馆内),电话:8644929,传真:8659142,联系人:吕佩芳、金国宏,网址:www.sxkjg.com   E-mail:sxkjg@mail.sxptt.zj.cn   邮编:312000

三、举办时间

创新大赛每年举办一届,于每年3月份举行,各类材料申报截止日期为315

四、活动内容

创新大赛的活动内容包括竞赛活动和展示活动两个系列。

竞赛活动是指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展示活动包括优秀科技实践活动展览、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展览。

五、组织过程

各县(市、区)科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广泛发动组织各级学校学生参加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活动,并在此基础上产生县(市、区)级竞赛的优胜者,然后由各县(市、区)按规定名额和要求推荐参加市级创新大赛。

六、奖励

竞赛活动及展示活动中的获奖个人或单位由市主办单位进行表彰。

第二章  创新大赛的组织办法

一、县级竞赛

县(市、区)级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是全市比赛的基础,县(市、区)级比赛应参照市级比赛的竞赛规则举行。并按照分配名额择优推荐参加全市比赛,推荐参加全市比赛的必须符合市级比赛的要求。

各县(市、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由各县(市、区)科协、教育局牵头组织。各县(市、区)在推荐上报参加全市比赛的项目时,应上报当年县(市、区)级比赛的获奖名单及县(市、区)级比赛的有关情况。

参加市级比赛的项目应由各县(市、区)统一组织申报。

二、名额分配

市主办单位将每年发文通知各县(市、区)申报参加全市比赛的分配名额,各县(市、区)必须按分配名额申报,超过分配数量的不予受理。

各县(市、区)申报的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中,小学生的项目数量不得少于总数的20%。集体项目(含小学、初中、高中各项目数量)不超过总数的20%

三、申报

每年12月底前,主办单位将发文给各县(市、区)科协、教育局及市属各学校,并在绍兴科技馆网站(www.sxkjg.com)发布大赛规则与相关表格,供各县(市、区)比赛下载使用。

第三章  科技创新成果竞赛

一、科技创新成果(优秀项目)竞赛主要类型

科技创新成果(优秀项目)竞赛是创新大赛活动的主体内容,其主要形式有:发明创造及工程设计类作品(小发明)、科学研究论文(小论文)、信息技术创新成果、电脑机器人创意设计等。

电脑机器人创意设计指以各种智能机器人套装器材或学生自行开发制作的机器人的控制部件为核心,包含一定种类和数量的传感器及机械结构等外围部件的一系列完整的工程设计、制作。学生们可以利用智能机器人控制部件可编程控制及对声音、温度、光线等环境因素能感应、判断并动作的特点,对生活中的各种场景、事物等进行模拟、优化和改进,并加入自己的创意设计和动手制作,使其成为一件能在特定的环境中独立完成特定任务的工程设计、制作。

竞赛项目按学历段分为小学项目、初中项目、高中项目;按项目申报者人数分为个人项目和集体项目;按所研究的领域分为数学、物理学、化学、微生物学、环境科学、生物化学、医药与健康学、工程学、计算机科学、动物学、植物学、地球与空间科学、行为与社会科学等13个学科。

二、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的学科分类:

1.数学(MA)——指形式逻辑或各种数字及代数计算的开发,以及这些原理的应用,包括微积分、几何、抽象代数、数论、统计学、复数分析、概率论等。

2.物理学(PH)——指能量及其与物质作用的原理、理论和定律,包括固态物理、光学、声学、粒子、原子物理、原子能、等离子体、超导体、流体和气体动力学、热力学、半导体物理学、磁学、量子物理学、力学、生物物理学。

3.化学(CH)——指对物质性质和组成以及其所依从的规律的研究,包括物理化学、有机化学(不含生物化学)、无机化学、分析化学、材料化学、塑料、燃料化学、杀虫剂、冶金学、土壤化学等等。

4.微生物学(MI)——指有关微生物的生物学,包括细菌学、病毒学、原生动物学、真菌学、微生物遗传学等。

5.环境科学(EV)——指对于(空气、水及土地资源)污染源及其控制的研究、生态学等。

6.生物化学(BI)——指生命活动进程中的化学,包括分子生物学、分子遗传学、光合作用、血液化学、蛋白质化学、食物化学、激素等。

7.医药与健康学(ME)——指对于人类及动物的疾病和健康的研究,包括牙科学、药理学、病理学、眼科学、营养学、公共卫生学、儿科学、皮肤学、过敏反应、语言与听力等。

8.工程学(EN)——指技术,直接将科学原理应用于生产及实际应用的项目,包括土木工程、机械工程、航空工程、化学工程、电气工程、自动控制、摄影工程、音响工程、汽车工程、船舶工程、制热与制冷工程、交通运输工程、环境工程等。

9.计算机科学(CS)——指计算机硬件和软件工程设计与开发,包括互联网技术及通信、计算机制图技术(包括人性化界面),仿真/虚拟现实技术,计算科学(包括数据结构、加密技术、编码及信息理论)的等等。

10.动物学(ZO)——指对动物的研究,包括动物遗传学、鸟类学、鱼类学、爬虫学、昆虫学、动物生态学、古生物学、细胞生理学、生理节律学、畜牧学、细胞学、组织学、动物生理学、无脊椎动物神经生理学、无脊椎动物研究等。

11.植物学(BO)——指植物生命的研究,包括农业科学、农业经济学、园艺学、林学、植物分类学、植物生理学、植物遗传学、植物溶液培养、海藻等。

12.地球与空间科学(ES)——包括地质学、矿物学、地貌学、海洋学、气象学、气候学、天文学、洞穴学、地震学、地理学等。

13.行为与社会科学(SO):指通过观察和实验来研究人和动物行为与反应,人类社会中的个人之间,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的科学,包括社会学、人类学、心理学、考古学、教育学、动物行为学、人种学、语言学、城市问题等。

三、申报项目及作者要求:

1.竞赛项目的申报者为:现就读于中、小学校(包括中等师范学校、专业学校、职业中学、技工学校)的学生。

2.每名学生在一届大赛上,只能申报一项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包括集体项目)。

3.申报者所申报的项目必须是本年度创新大赛的上年11日后完成的项目。

4.连续多年的研究项目,如曾经参加过以往的创新大赛,再次以同一选题申报参赛时,必须反映最新的研究工作和研究成果。

5.集体项目的申报者不得超过2人,并且必须是同一地区、同一学校、同一年段学生的合作项目。

6.集体项目不能转为个人项目,新成员不能半途加入到一个集体项目中。每名成员都须全面参与项目,熟悉项目各方面的工作,最终研究成果应该反映出所有成员的共同努力。

7.每个集体项目应确定一名第一作者,其他为署名作者。在项目申报时,所有成员的信息资料均应在申报表中填列。

四、不接受申报的项目

1.涉及食品、药品试制和饮食安全类的项目;

2.参加过往届绍兴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项目;

3.不是在创新大赛上年11日后完成的项目;

4.与国家现行法律和法规有抵触的项目;

5.危及人类生命、财产安全的项目。

五、对申报材料的要求

1.申报书:申报者需按照竞赛有关要求,认真填写申报书,一式十份上报市创新大赛承办单位

2.论文及附录:所有申报项目除填写申报书外,还应提交完整的论文一式十份及附录复印件。

小学组项目须根据项目分类,依照《技术发明报告》或《科学研究报告》的格式完成论文写作。

3.证明材料:项目涉及下列内容的还须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

医疗保健用品,由省级以上相关医疗科研部门开具临床使用鉴定。

动物、植物新品种,由省级以上农科部门开具证明,证明确为培育和发现的新品种。

国家保护的动、植物,由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项目在研究过程没有对动、植物造成损害。

六、评审

由承办单位聘请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

评审标准:“三自”、“三性”原则

自己选题:选题必须是作者本人发现、提出、选择的。

自己设计和研究:设计中的创造性贡献,必须是作者本人构思、完成的。主要论点的论据必须是作者通过观察、考察、实验等研究手段亲自获得的。

自己制作和撰写:作者本人必须参与作品的制作。论文必须是作者本人撰写的。

科学性:包括选题与成果的科学技术意义、技术方案的合理性和研究方法的正确性、科学理论的可靠性。

先进性:包括新颖程度、先进程度、技术水平与难易程度。新颖程度指该项发明或创新技术在申报日以前没有同样的成果公开发表过,没有公开使用过,该项研究课题及论文的选题有创意;先进程度指该项发明或创新技术同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有显著的进步;技术水平与难易程度指课题研究及论文的研究结论所具有的科学价值和学术水平。

实用性:指该项发明或创新技术可预见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或效果;指课题研究及论文的影响范围、应用意义与推广前景。

小学生的项目在依据“三自”和“三性”原则的同时,根据目前小学生进行科学探究活动的特点和水平,融入“做中学”科学教育理念,重点考查项目的探究过程,考查在探究过程中小学生初步探究能力和基本科学知识、科学方法的掌握。

七、表彰和奖励

创新大赛评审委员会按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以及个人项目和集体项目,根据不同的学科对参赛项目根据评审标准进行评选,并确定一、二、三等奖。

主办单位对获奖作品进行发文表彰、颁发获奖证书,对获得一等奖作品颁发奖牌,并择优送省参加省级评选。

八 、技术保护

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受法律保护。

参赛的所有项目必须按照申报要求向评审委员会提交全部必要的资料。评委负有保密责任。

创新大赛主、承办单位均不负责办理专利申请和技术转让事宜。

九、经费

每件作品需交评审费30元,用于评审专家聘请等有关费用。

第四章  展示活动

一、优秀科技实践活动展示

科技实践活动是青少年以小组、班级或学校、校外教育机构等组织名义,围绕某一主题在课外活动、研究性学习或社会实践活动中开展的具有一定教育目的和科普意义的综合性、群体性科技实践活动。

1、申报者

参与科技实践活动的在校小学、中学(包括中等师范学校、专业学校、职业学校、技工学校)的学生群体,形成科技实践活动成果者,均可以集体的名义,向当地竞赛组织机构申报优秀科技实践活动奖。

2、必须具备的条件(五要素)

1)明确的选题目的。所设计的活动,主题应根据当地的条件和可行性,有利于推动青少年科技活动的普及,有利于青少年通过活动学习科技知识、科学方法、科学思想,培养科学精神,对当地教育、生产、经济和科学文化等其中一方面或几方面的发展有一定的意义。

2)完整的实施过程。活动在实施时,有系统完整的活动计划、进度安排、组织方法、实施步骤和总结评价。

3)完整的原始材料。包括活动计划、活动记录(内容、时间、地点、参加人、参加人数)、照片或录像、新闻报道材料等。

4)确切的实施结果。由活动负责人(或主要参与者)以文字的形式,将活动结果叙述清楚。文字应简练,可根据条件辅以必要的实物、照片、录像等。在上报之前,各地应对该结果的可靠性加以确认。对于学校以上的实施单位,参加活动的学生应占学生总数的30%以上。

5)实际收获和体会。包括青少年参加活动的体会、活动的宣传教育覆盖面,活动体现的社会效益,对今后有关工作的建议等。

3、评审标准

(1)真实性。活动符合参与者的知识结构和水平,符合当地的客观条件,有活动记录、活动总结(包括书面材料和纪实材料等)。

(2) 示范性。活动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体现当代科技发展方向,围绕公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活动设计和组织形式科学、有新意,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利于推广普及,能产生较大的社会影响,能为其他地区开展活动提供借鉴和参考的经验。

(3) 教育性。活动符合教育规律,能够对参与者进行知识和技能的传授、能力和情感的培养、思想和道德的教育,有利于参与者全面发展和素质提高。

(4) 完整性。活动已经完成或阶段完成。活动过程清晰,有明确的活动目标、系统周密的活动计划、实施步骤和活动结果。

4、申报要求

各县(市、区)根据有关标准和名额分配,按县(市、区)级评选的排序向市级创新大赛承办单位申报和推荐。

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科技实践活动报告一式六份。原始材料(活动记录、照片、录像等)和新闻报道材料等作为附件同期上报(复印件也可)。

5、展示

经评委会评审,确定一定数量的优秀科技实践活动在全市比赛结束后展示。

每项活动一块展示板,展板尺寸为:宽90cm,高120cm。 展示内容由各县(市、区)提前制作与申报表一起送达。

6、表彰和奖励

市创新大赛评委会从参赛的优秀科技实践活动中根据要求评选出一、二、三等奖,主办单位对获奖作品进行发文表彰、颁发获奖证书,对获得一等奖的作品颁发奖牌,并择优送省参加省级评选。

 7、经费

每项活动需交评审费30元,用于评审专家聘请费用及展示、颁奖等有关费用。

二、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展览

科学幻想绘画是指少年儿童通过对未来科学发展的畅想和展望,利用绘画形式表现出未来人类生产、生活情景。

1、申报者

创新大赛举办当年31日之前,年龄为5-14周岁的少年儿童,有独立完成的科学幻想绘画作品者,可向当地竞赛组织机构申报参赛。

2、参赛作品

(1) 参赛作品的艺术形式包括:油画、国画、水彩画、水粉画、钢笔画、铅笔画、蜡笔画、版画、粘贴画、电脑绘画等。绘画风格及使用材料不限,但不包括非绘画类的其它美术品与工艺品。

(2) 参赛作品一律在规格为4开(54CM×38CM)的纸质或是其它材料上绘制(不要装裱。油画作品应自备画框)。作品要求干净、整洁。

(3) 参赛作品限个人作品,即由作者本人独立完成的作品。不接受集体作品参赛。

(4)参赛作品不得抄袭他人作品,违者一经发现,将被取消资格。

(5)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参赛:

出现科学性错误的;

画幅尺寸不符合规定的;

把科学和神话混淆的;

引入神鬼迷信故事内容的。

3、评审标准

(1) 想象力:选题、创意和新颖程度。

(2) 科学性:科学依据、逻辑思维。

(3) 绘画水平:画面设计、色彩处理、绘画技巧。

4、申报要求

各县(市、区)根据有关标准和名额分配,按县(市、区)级竞赛结果排序向市创新大赛承办单位统一申报和推荐。

申报材料包括:参赛作品及申报表。申报表一式三份,其中一份贴于作品背面左上角。

5、表彰和奖励

评委会评选出优秀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一、二、三等奖,由主办单位发文表彰和颁发获奖证书,对获得一等奖的作品颁发奖牌,并择优送省参加省级评选。

6、经费

每幅画需交评审费30元,用于评审专家聘请费用及展示、颁奖等有关费用。

第五章   

一、获奖项目公示

评比结束后,获奖项目将在“绍兴科技馆网站”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的内容包括:获奖学生姓名、学校、辅导教师姓名、项目(作品)名称等。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布的获奖情况持有异议,都可以书面形式向创新大赛主、承办单位署名(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提出(邮寄或传真)。经查明,确有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者,取消其获奖资格。

二、其它

本规则由绍兴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主办单位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并于每年随有关文件在“绍兴科技馆网站”上发布。

                               

                                                               2006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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