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绍兴县中学生研究性学习活动成果评比的通知
各普通高中、轻纺城高级中学、实验中学、镇(街)初中:
为推动我县中学综合实践活动的进一步实施,引导研究性学习活动常态化和规范化开展,配合省中学生研究性学习活动成果评比活动,决定于2007年9月举行绍兴县中学生研究性学习活动成果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原则
以合作性、真实性、科学性、先进性和实用性为评审原则。
合作性:课题成果必须体现团队良好的合作精神,有积极的相互支持与配合的精神,有对于完成个人任务的基础上进行小组加工的技能。
真实性:课题的整个研究过程,必须由参赛学生亲自完成。
科学性:研究过程方法科学,问题分析透彻,所得结论经得起推敲和验证。
先进性:选题有创意,结论(或作品)有科学价值,若是项目设计,则作品的发明或创新技术在申报日以前没有同样的成果公开发表过、使用过,并且同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有显著的进步。
实用性:成果有一定的社会效应、经济效益、应用意义或推广前景。
二、报送要求
1.高中、初中各校以校为单位通过选拔推荐。高中每校推荐3项,初中每校推荐1项,省一级重点高中和初中省级示范学校可增加1项。
2.文字报告以文字说明为主,包括封面、摘要、正文和附件。各项基本要求如下:
①封面标明课题名称、研究时间、学校、班级、指导老师、组长、第一执笔人和小组成员。作者署名人数一般应在3~8人,指导教师署名人数不能超过3人。
②摘要控制在250字以内。
③正文字数控制在4000字以内,并统一用A4纸,宋体小四号,行间距为固定值22磅。
④附件是帮助评委了解研究过程真实性、科学性以及成果的一些原始文字材料和写就的小论文,原始文字材料的形式以活动记录册为宜,附件总页数一般情况控制在10页以内。
3.推荐成果以文字报告(包括有关图片)的纸质稿和电子稿两种形式同时报送,文字报告的纸质稿需一式3份,电子稿由各单位统一打包刻录光盘寄送或派专人用移动硬盘送。
4.截止日期为2007年9月10日。
三、评审办法
(1)采取差额评选的办法,获奖项目不超过所有参评项目的80%,一等奖获奖比例不超过获奖总数的20%,二等奖获奖比例不超过30%,三等奖获奖比例不少于获奖总数的50%。
(2)初评后根据初评结果对拟获一等奖对象按照1:1.2进行成果答辩,最终决定获奖名单。
(3)进行网上公示,如发现假冒或者侵权,经查实,一票否决。
绍兴县教师发展中心
2007.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