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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校:
根据绍兴市教研室关于建立学科学术报告制度(绍市研字[2005]81号)文件精神,请各校(小学以镇街中心校为单位)于12月12日前将教师申报的学科学术报告送县教师发展中心各分管主任。原则上各校限报一份。中心将组织有关专家评审后择优推荐送市教研室。逾期作自动放弃论。
联系人:韩国元(8907556、5851521)
附件:市教研室关于建立绍兴市普通中小学“学术主题报告”制度的通知
绍兴县教师发展中心
200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