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绍兴县2006学年第二学期初中期末学业评价调测的补充通知
一、试场编排
1.每个考点设Ⅰ、Ⅱ类试场,初一考生为Ⅰ类试场,初二考生为Ⅱ类试场;试场的试场号与座位号必须分别按考生姓氏笔画顺序编排。
2.考生编号必须与2006学年第一学期的学籍号一致,如有变更(增或减),必须提供学籍号变更申请表,报教育科审核后方可予以变更;
3.考点必须提供考场编排表的电子文档,格式要求见附件(同适应性考试格式);
4.教师发展中心将根据各校的考场编排表,统一打印成绩登分册和考场桌贴。
请各校务必于6月23日上午11:00前上报考生数据库(Excel格式,邮箱:sxphl@sxedu.org ),并上交纸质《学籍变更申请表》(须经教育科盖章)。
二、考场布置
1.考场安排最大容量为30人(尾数试场少于5人,可并入前一试场,否则必须单独设立试场),实行单人、单桌、五列六行排列,考生座位之间应留出足够的间距;
2.考生桌子的右上角必须按顺序贴上考生桌贴(桌贴由发展中心统一编制,26日前发至各校政务信箱,各校自己打印);
3.考场教室内不准张贴与考试有关的任何学科资料,保证墙面干净,考桌内、外不准存放书籍、资料等物品;考室的大门上需张贴含有关考场信息的场贴。
三、考点督考
为确保考试安全保密、公平竞争,严肃考风考纪,考试全过程实行督考制,由学区牵头学校统一安排一名副校长负责督考工作;同时教师发展中心将派员到各考点进行巡视。
1.检查考点考场布置规范情况和试卷保管的保密措施;
2.每科考试前清点试卷袋数、试卷袋的密封性(包括备用卷、磁带)及核定试卷总数;
3.考试过程中随时巡查考场纪律,及时制止、处理考试违规行为;
4.监督考点在缺考和空白试卷的总分处加盖蓝色缺考或空白章;监督验卷、装订工作。
四、试卷保管
1.各校派两名老师(其中一名为业务副校长或教务主任)于6月26日上午到县教师发展中心资料室领取试卷,领卷时必须逐科、逐袋认真进行清点、核对无误后方可签收。
2.试卷到校后必须存放于保密室的专用保密柜内,并安排二人(或三人)专人值班,做到卷不离人;试卷的取送、保管、交接都要建立健全交接手续,要详细填写交接记录。
3.备用试卷或备用听力磁带原则上不许开封使用,如确须启用,必需请示主考和督考,经督考同意签字后方可启用。
五、监考工作
1.监考老师严格按照监考守则监考,倡导微笑监考,严肃考风、考纪。
2.各考点实行学区内校际间交换监考,每个考场必须配备两名监考老师:一名外校老师和一名本校老师(本校本年级本学科教师回避);
3.监考教师考前领卷后,首先检查科目、份数有否差错,若答卷与试卷连体需要裁错的,由监考人员按截剪线统一剪开。
4.开考后,监考人员必须逐个检查有效证件与考生、桌贴是否相符。本校监考教师在开考半个小时内负责答卷考生信息的完整、准确性;外校监考教师负责考纪考风。
5.监考人员在试场内不准接听手机、吸烟、阅读书报,不准抄题、答题;不得将试卷传出试场,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
六、答卷装袋密封要求:
1.答卷以考场为单位(30份)按座位号从小到大顺序逐份整理好(缺考卷一起装入),叠放整齐,防止反装、倒装、漏装、折页;
2.用试卷袋内提供的“试卷密封封面”密封(正面朝上,有小孔面朝下),并用订书机装订,每刀试卷统一订五枚订书针(订书针统一位置见下图),不得在试卷本上标记学校名及其它记号等;

3.经考务组验收后,试卷本装袋密封,在试卷待上填写有关考场信息,并由监考老师签名后送主考签收。
七、初二年段回卷要求
1.回卷时间安排:分两次送卷,每天考试的学科试卷要求在当天下午考试结束后及时送卷;回卷地点:县教师发展中心三楼会议室;
2.回卷时试卷袋必须分科目按考场号由小到大、自上而下捆扎;
3.回卷时必须随带有关表册及所有学科空白卷及备用卷(验收盖章后返还学校)。
八、成绩录入
1.初一年段由教师发展中心提供电子成绩登分册(密码限制),由各学区负责,认真做好成绩的登记、输入工作,并由学区负责汇总(以学校为单位)于7月1日前将成绩册发送至发展中心潘海林处( sxphl@sxedu.org );
2.初二年段所有学科成绩由教研员负责安排改卷教师纸质登记(登记时必须注明学科并签名,若有登记错误,必须在改正处签名);
3.中心将组织人员统一电脑录入,有关人员7月1日上午8:00前到发展中心报到;
4.成绩录入人员:实验中学、柯桥初中、柯岩中学、华舍实验学校、齐贤镇中、安昌镇中、钱清镇中、马鞍镇中等学校派一名熟悉电子表格操作老师协助录入(希有关学校领导给予人员支持,相关人员名单请于上报名册时上报)。
附件: 有关数据格式文件(请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