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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6学年第二学期小学期末教学质量评定工作的意见
来源:县教师发展中心 作者:洪钰铨 录入:宋慧 时间:2007-6-20 15:23:00 本文已浏览
 

绍兴县教师发展中心

绍县教发[2007]041

 



关于2006学年第二学期

小学期末教学质量评定工作的意见

 

各小学: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学业成绩评定工作,深化课程改革。对本学期小学期末教学质量评定提出如下意见。

1、评价的重点应放在小学生发展的过程上,要将期末评价与日常教育教学有机结合起来,用发展、动态的眼光去评价学生,关注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表现,并不断以评价激励学生。期末评价(特别是学科期末考试)应重在了解学生的学习历程,激励学生的学习和改进教师的教学,体现评价的促进功能。有条件的学校可引入学生自评、互评与家长评定等,努力改革评价方法。教师发展中心将及时开展教学质量评价方法改革情况的调研。

2、各学科的考试、考查可分为书面和非书面(包括面试),书面考试分为独立式的闭卷、开卷和合作式的开卷等。

3、期末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考查科目为科学、英语、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生活与劳动和书法,其它有关课程的考查由各镇街按有关规定和要求自行决定。各年级语文、数学的期末考试和英语、科学的期末考查试卷命题工作由教师发展中心负责(教师发展中心将组织全县相关学科的部分骨干教师进行命题工作),各学校要认真组织考试,并组织和指导教师开展阅卷及分析工作。

4、语文、数学、科学、英语学科的期末考试考查时间为627日至28日,27日上午考语文,下午英语,28日上午考数学,下午科学。(各校于627日上午到教师发展中心资料室领取试卷) 其它科目的考查时间由各校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5、本学期学科教学质量县级调测活动另行通知。

 

开展学生学业质量评定工作是一项政策性较强的工作,各学校要加强对质量评定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学校校长要亲自把关,按照县教育局的规定和教师发展中心的有关要求切实抓好评定工作。

 

 

绍兴县教师发展中心

2007618

 

 

主题词:小学期末  教学质量  评定工作


报:报:许义平、金永毅、祝静芝、徐民江、李建忠同志

送:教育科、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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