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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第十届浙江省初中科学”竞赛的通知
来源:县教师发展中心 作者:曹双球 录入:宋慧 时间:2006-1-9 10:19:57 本文已浏览
 

关于组织参加“第十届浙江省初中科学”竞赛的通知

 

各初中: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文件通知,为了激发学生爱科学的热情,培养学生学习科学的兴趣,推动科学教学质量的提高,在很抓基础的前提下,促进优秀人才的培养。经原省教委批准,第十届浙江省初中科学竞赛将于20063月举行。经研究决定,组织我县学生参加本次科学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参赛人员

凡我县初中学生均可自愿报名参加。

二、         竞赛时间

初赛:200634日(周六)上午9:00——11:00

复赛:2006325日(周六)上午9:00——11:00

三、         竞赛地点

初赛:绍兴县实验中学。

复赛:到时另行通知。

四、         竞赛内容和形式

初赛和复赛均采用闭卷笔答形式。鉴于目前全省部分县(市、区)仍采周《自然科学》课程,因此,科学(自然科学)竞赛初赛和复赛的命题主要以《全日制义务教育科学(7—9年级)课程标准(实验稿)》的内容和《自然科学》第1册至第6册的内容中的相同知识点为依据,着重考查学生对科学知识的理解和应用科学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科学探究的能力。初赛试题的难度接近或略高于科学学业考试(或中等学校入学考试)中较难部分试题的难度,并适当强调知识的覆盖面。复赛试题的难度略高于初赛试题的难度,不强调知识的覆盖面。

五、         组织竞赛

1.凡自愿参加竞赛的初中学生,均可向所在学校报名,并根据浙江省物价局和浙江省财政厅联合发布的浙价费[1998]224号浙财综[1998]8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向每位参赛学生收取报名费5/人(其中3.5/人上交省、市教研室)。各校请于2005120日前将参赛学生名单、考号、指导教师等(具体见附表)内容报县教研室曹双球老师处(sxcsq@sxedu.org)。

2.试卷命题、制卷、复赛的阅卷、评奖和发奖等工作均由省教研室负责。

3.初赛由县教研室组织,试卷由市教研室组织统一阅卷。每个考场30人,每个考生都需在试卷的指定位置写上考号,一人一座,严格考试纪律。考卷在开考前10分钟在考场起封,开考前5分钟分发到考生。考生可以审阅考卷至开考时间方能答卷,考试结束时间一到立即停止答卷。监考教师整理好试卷后装入试卷袋中,由考点负责密封加印。

4.根据初赛成绩,全市由高分到低分选出我市参加复赛的学生。

六、         设奖及奖励

本次竞赛设省级个人奖和团体奖。

根据参加复赛学生的考试成绩评出个人一等奖80名,二等奖120名。三等奖根据初赛和复赛成绩确定。并对获一等奖学生的指导老师颁发优秀指导老师奖,1名学生只设1名指导教师奖。

团体奖以学校为单位,统计该校参加复赛学生中前5名学生在复赛中的成绩来评定。

所有获奖的个人和团体将予以表彰,并颁发证书。

请各校认真做好报名、辅导和考试的组织工作,力争取得优异成绩。

                  绍兴县教师发展中心

2006.1.9

第十届浙江省初中科学竞赛报名表

考号

指导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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