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县教师发展中心
绍县教发[2005]113号
关于2005学年第一学期
初中、小学期末学科考试和考查的意见
各初中、小学:
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深化新课程改革,促进教学评价改革,特对本学期初中、小学期末学科的考试和考查提出如下意见。
一、考试和考查科目
考试科目: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历史与社会(九年级)
小学:语文、数学
考查科目:初中和小学除上述学科外的其它各学科。其中初中的《思想政治》、《思想品德》和《历史与社会》(七、八年级)学科,小学的《英语》、《科学》(常识)、《书法》学科为书面考查。
注:考查科目的考查形式和内容由各学校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决定。其中初中的《思想政治》、《思想品德》和《历史与社会》(七、八年级)学科,小学的《英语》、《科学》(常识)、《书法》学科委托教师发展中心确定考查具体内容。九年级(初中)的《思想政治》、《历史与社会》采用合卷并开卷笔答形式(100分钟);七、八年级(初中)的《思想政治》、《思想品德》、《历史与社会》均采用开卷笔答形式,允许学生在考试中参阅相关教材和复习资料,但必须独立完成。
二、考试和考查时间
初中、小学各学科的考试和书面考查在1月16日至17日(小学书法在1月12日)进行,其它考查科目在1月8日至13日进行
三、考试和考查形式
1、学校自行命题并组织考查
2、委托教师发展中心命题,学校组织考试
3、委托教师发展中心命题,初中学区协作
4、县部分学科教学质量调测
四、几点要求
1、教学质量评定工作是一项政策性较强的工作,各学校要加强对质量评定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学校校长要亲自把关,要按照县教育局的规定和教师发展中心的有关安排切实抓好评定工作。
2、复习考试期间,各校一定要防止增加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和心理负担,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工作。同时,各校要加强安全教育,妥善安排好学生的学习、活动,可适当组织一些文体科技活动或社会实践活动。
3、各学校对期末阶段工作(包括考试和考查等)要认真组织,严格按照教师发展中心统一要求的时间、科目组织考试,不得改期,要加强考风考纪教育。
4、各学校要端正教学质量评价观,评价的重点应放在学生发展的过程上,要将期末评价与日常教育教学有机结合起来,用发展、动态的眼光去评价学生,关注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表现,并不断以评价激励学生。期末考试、考查可分为书面和非书面(包括面试),书面考试可有独立式的闭卷、开卷和合作式的答卷等。
5、要加强教学质量的分析和研究工作。教师发展中心要认真抓好教学质量抽测调研及其评价方法改革情况总结,教研员必须及时科学地进行质量分析。小学生的学业成绩全部采用等级制评定(优秀、良好、一般、不及格),各类等级不设比例。
6、县部分学科教学质量调测另行通知
绍兴县教育局教师发展中心
2005年12月23日
主题词: 初中、小学 期末学科考试和考查 意见
报:许义平、蒋国洪、金永毅、祝静芝、徐民江、沈久尔同志
送:教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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