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评价制度改革上有所突破
现行考试评价制度与课程改革的要求有许多矛盾和冲突,需要改革。我们要切实贯彻《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建立促进学生发展、教师提高和课程不断发展的评价机制。
第一,强化学校办学水平评估。近年来,教育局出台了初中和小学办学水平评估标准和办法,每年组织一次评估活动,对各校的规范化办学、特色化办学、创造性办学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为此,我们要进一步修订和完善评估方案,科学开展评估工作。另外,教育局将继续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建立保障课程改革的督导制度。11月到12月将组织一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第一轮督导评估,评估后要专门进行一次评估分析,并公布评估结果。
第二,加快出台初中和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综合评价学生的素质已是当前一个十分迫切的课题,这关系到课改是否能深化,学校教育能否培养出高质量人才的大问题。目前,我们已初步构建了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基本框架,该方案力求建立“以人的发展为本”的评价新理念,基本实现评价内容的多元化、主体的多元化和形式的多样化,在评价标准、评价内容、评价方法、评价工具和评价反馈等方面做了许多有益的探讨。对此,我们将进一步做好深入细致的研究和讨论,争取年底前出台这一方案。同时,我们还要加快加紧制订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力争明年上半年拿出具体的实施意见。
第三,尽快建立与课程改革要求相适应的考试评价制度极为紧迫(特别是中考改革)。
新课程强调学科教学评价(考试)要由过去单一的关注知识与能力,变成关注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知识与能力三个维度,实现评价内容的多元化。由过去单一的“纸笔测验,闭卷考试”逐步向多样性过渡,提倡口头评价、成长记录袋评价等与纸笔测验相结合;闭卷考试与开卷考试相结合;日常评价与期中、期末考试相结合;一次考试与多次考试相结合。实现评价方法也多样化。不少学校也因此作了有益的尝试。为此,教师发展中心要尽快建立课题方案,加强调查研究,制订科学合理而又符合社会、学校、教育发展的各学科考试考查方案,各学校要继续开展考试改革的试验,要引导家长和社会建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推进评价和考试制度改革,建立课程改革保障机制。
3、教师培训体制上有所突破
加强师资培训力度,为课改工作奠定基础。
第一,加快教师发展中心的建设。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建设的指导意见》,整合教师进修学校、教研室、教科所、电教馆为教师发展中心,发挥师训中心、教学研究中心、教育科研中心、信息资源中心的项目优势,实现培训资源的优化组合。构建“小实体、多功能、大服务”、上挂高等院校、下联中小学校的绍兴县教师发展中心。全力推进县教师发展中心的信息化建设,形成与教师教育网络联盟、远程教师培训与管理、优质资源共享的计算机网络系统、卫星电视接收系统。
第二,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类实施。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农村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工程的通知》和《绍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关于全县农村中小学“四项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立足我县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采取有力措施抓好二个重点:一是继续加大“名师工程”力度,加强对名师名校长的培训。根据我县教育现代化建设和新课改的需要,实施2165名师培养工程。一是抓好20名中小学名特教师、10名中小学名特校长的培养;二是抓好600名县市级骨干教师和校长(其中市级100名)和50名省级骨干教师和校长的培训;二是进一步强化“三单制”培训工程,加强对村完小教师的培训。实实在在抓好以师德、新理念、新课程、新技术的三新一德为主要内容的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
同志们,短短的两年时间,新课程改革如春风化雨般滋润着我县教育这方沃土,催芋了每一位教师的生命活力,让每一位学生都得到了新的发展。随着课改的深入,我们将进一步加快实验进程,加大改革力度,强化教师的专业化发展,进一步完善学校和学生的发展性评价体系,加快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的开发,全面实现课程改革的宏伟目标,实现我县教育的与时俱进,跨越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