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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度省基础教育科研优秀论文(成果)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县教师发展中心 作者:韩国元 录入:潘海林 时间:2005-11-13 14:08:20 本文已浏览
 

绍兴县教师发展中心通知


绍兴县教科规划办公室

关于做好2005年度省基础教育科研优秀论文(成果)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校:

    根据浙教办基[2005]98号文件精神,2005年省基础教育科研优秀论文(成果)评审工作即将开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5年度优秀论文(成果)选送范围:2003年、2004年度立项的省级规划课题成果未参加省级评比的均可送评,2005年度立项的省级规划课题在11月前可以结题的成果也可送评(不包括职教类课题和省教研系统课题)。

    二、成果呈现形式一般为研究主报告加成果附件,主报告字数可根据课题实际情况灵活掌握。

    三、本次评比特别关注成果推广奖的总结提炼工作,以使课题成果能在更大范围内推广应用。

    四、《推荐表》中请预先填好推荐理由一式3份、成果主报告一式9份于2005 年11月8日前送绍兴县教科规划办公室(联系人:韩国元,电话:8907556、5851521)。

    其他未及事项可参阅浙教办基[2005]98号文件(见附件)。

    附件:浙教办基[2005]98号文

 

 绍兴县教科规划办

OO五年十月二十三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文件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关于开展2005年度省基础教育科研优秀论文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

    2005年度省基础教育科研优秀论文的评审工作即将开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5年度省基础教育科研优秀论文评审工作将于今年2月举行,请各地做好优秀科研论文的送审工作。优秀论文评选标准参照《浙江省基础教育科研优秀成果评选标准(试行)》(见附件1)。送审工作以市为单位,送审论文须经市教育局审核,并逐项填写“推荐表”(见附件2)。请各市将每篇论文一式8份、每篇论文推荐表1份、送审论文目录1份于11月30日前报我厅基础教育处(联系人:马骏,联系电话:057l一88008829,传真:88O08829,地址:杭州市文晖路32l号,邮编:31OOl4,电子信箱:zjedum@l26.Con1)。厅直属单位按以上要求直接报送论文。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论文的主题报告限8000字以内(请发电子邮件或附软盘)。

二、省基础教育科研院秀成果推广奖评选对象主要是往年获得省基础教育科研课题一、二等奖成果在一个县及以上范围内推广应用2年及以上的总结性报告。送审的总结性报告须经市教育局审核,并逐项填写《推荐表》(见附件3)。送审材料以市为单位,一式8份,于11月30日前报我厅基础教育处。

三、各地推荐名额分配如下:杭州市、宁波市、温州市各18—2O项,嘉兴市、绍兴市、金华市、台州市各14一l6项,湖州市、衢州市、丽水市、舟山市各8—1O项,省教育厅直属单位各1—2项。

附件:1.  浙江省基础教育科研优秀成果评选标准(试行)

2.  浙江省基础教育科研优秀论文推荐表

3.  浙江省基础教育科研成果推广奖推荐表

 

主题词:基础教育  科研  评审  通知


抄送:杭州外国语学校,金华二中。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05年9月13日印发


 

附件1:

浙江省基础教育科研优秀成果评选标准(试行)

    一、指导思想端正。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积极开展教育科研,为基础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服务。

    二、选题切合实际。研究成果与当前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难点和热点问题密切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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