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07年度高中、职业学校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的通知
各高中、职业学校:
2007年度我县高中、职业学校教师继续教育学分认定今起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各校负责老师自5月21日下午1时至23日,随带教师的2007年度继续教育学分登记表册,加盖学校公章(学分登记表见附页),办理地点为绍兴县教师发展中心,先到财务室交费,然后在师训处办理登记、领取学分卡,并提前将继续教育学分登记表册的电子稿发至电子邮箱:xgmsx@163.com (联系电话:84566130 联系人:谢国民)。
下载:2007年绍兴县高中(职校)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