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教育厅职成教教研室
《关于举办浙江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教师〈法律·生活·职业〉课程备课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职业学校:
现将省教育厅职成教教研室《关于举办浙江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教师〈法律·生活·职业〉课程备课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校根据学校德育课程教学实际并结合通知要求,选派《通知》规定数量的德育教师积极参加,并将参加备课活动的教师名单在7月8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县教师发展中心,E-mail:hlg8114@yahoo.com.cn。
附件:《关于举办浙江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教师〈法律·生活·职业〉课程备课活动的通知》下载
绍兴县教师发展中心
二○○六年六月十八日